解放路街道办事处
办理地点和时间
  • 办理地址: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52号解放路街道便民服务大厅一楼社会事务窗口
  • 办理时间: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,上午08:30-12:00,下午13:30-17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  • 联系电话: 0531-81933131
申请条件
  • 受理条件 受理条件1:申请低保一般应以家庭为单位,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,向户籍所在地乡镇(街道)提出书面申请,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,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(1)户口登记在当地的居民;(2)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;(3)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。 受理条件2:持有居住证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,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在居住地申请低保:(1)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均持有当地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满1年以上;(2)至少有1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居住地签订劳动合同,且截至申请之日起仍有未执行合同期1年以上;(3)至少有1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居住地连续缴存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1年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。补缴年限不计算为连续缴费时间。
申报材料
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(形式)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
山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(样表) 原件 纸质 1 A4纸打印即可 -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在网站下载空白表格,按规定填写即可 必要 山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(样表).docx 山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(样表).docx - 乡镇(街道)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对申请人填报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 -
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
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
原件和复印件 数据共享(系统自动获取,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) 1 A4 残疾人证 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低保边缘家庭中单独申请低保的,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、二级重度残疾人证和三级智力残疾人、三级精神残疾人证 非必要 残疾人证式样.jpeg 残疾人证式样.jpeg - 乡镇(街道)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按规定查验申请人提交的残疾人证 -
劳动合同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-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家庭中至少有1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居住地签订劳动合同,且截至申请之日起仍有未执行合同期1年以上; 必要 劳动合同示范文本(通用).doc 劳动合同示范文本(通用).doc - 申请人家庭中至少有1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居住地签订劳动合同,且截至申请之日起仍有未执行合同期1年以上; -
居住证
居住证
原件或复印件 数据共享(系统自动获取,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) 1 A4纸张复印居住证 居住证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 必要 居住证上传式样.docx 居住证上传式样.docx -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均持有当地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满1年以上 在居住地申请低保时的申请人需提供,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均持有当地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满1年以上
居民户口薄
居民户口薄
原件或复印件 数据共享(系统自动获取,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) 1 A4纸张复印的户口薄原件 居民户口簿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公安部门制发的户口簿 必要 户口簿上传式样.png 户口簿上传式样.png - 查核申请人提交的户口簿信息 -
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
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
原件和复印件 数据共享(系统自动获取,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) 1 线下办理的,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张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公安机关核发的身份证件 必要 身份证上传式样.png 身份证上传式样.png - 现场查阅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身份信息 -
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在居住地查询到的社保缴费单据即可 - 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可通过“爱山东”APP查询个人参保证明或是去当地人社部门经办服务大厅查询打印 必要 社保缴费证明(式样).jpg 社保缴费证明(式样).jpg - 申请人家庭中至少有1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居住地连续缴存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1年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。补缴年限不计算为连续缴费时间。 -